商务部: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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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最新改革方案正式出台。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任红彬指出,他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三个省市政府,共同制定任务分工表,并组织实施。
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各有特色
目前,三省市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广东省副省长欧阳为民表示,他将突破体制和制度障碍,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个合作示范区。在cepa框架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将率先进一步开放港澳服务业,拓展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引入香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专用航线进行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和制度障碍。
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表示,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搭建一个服务于北京、天津和熊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abs产品,并适时引入港、澳、qfii参与区域股权市场投资交易。此外,将设立京津冀跨境M&A基金,以促进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并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指出,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对从台湾进口的货物实行“源头管理、快速验放”,为“小三通”临时进出港台的大巴提供便利。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和生活的台湾同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台湾企业申请科研经费享受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开展台湾同胞参与社区治理试点,建设两岸一体化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妈祖合作领域。
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制度整合
川财证券首席策略师邓丽君认为,进一步深化粤、津、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从长远来看,将对股票市场体系建设和上市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此外,商务部外商投资司司长唐透露,商务部正在推动修订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目前,共有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根据发展方向和当地发展特点,各贸易试验区形成了新一批30条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任红彬指出,在生物医药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强与科技创新建设的联动,率先探索推进“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项目行政许可改革”;广东自贸试验区重点推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试点“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努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国际航运领域进行了深入探索。这一次,推广了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船舶改革试点经验,如“三位一体办理船舶证书”。
任红彬表示,这些改革试点经验来源于地方,但服务于全国,更好地体现了比较实验和互补实验的成果,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了更加多元化、更高层次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地释放了自贸区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和推广的进展和效果,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制度整合,及时总结各领域‘好试验、准观察、控风险’的创新和做法。将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和实施,自贸区制度创新红利将持续释放。”任红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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