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委一个多月两提国企“去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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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议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强化外部约束,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标本兼治,促进重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比例尽快达到合理水平。
据《经济参考报》14日报道,这是一个多月来中央发改委第二次提到国有企业“去杠杆化”。今年4月2日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化为基本思路,并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债务提出了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尽快降低杠杆率,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逐步下降。
数据显示,2017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7%,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3%,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然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中心主任张小静指出,虽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得更快,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仍居高不下。据估计,国有企业债务占非金融企业债务总额的62%,比2016年增长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去杠杆化仍然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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