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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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0日电(记者吴)国家税务总局10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年初征收的环境保护税第一个纳税申报期于4月1日正式开始,截至4月18日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时,全国共有24.46万纳税人顺利完成了环境保护税申报,剔除了部分法定不申报的情况,基本实现了应有的申报。扣除申报的减免税后,申报的应纳税总额为66.6亿元。一季度,环境保护税的减免税优惠使约3.5万纳税人受益,减免税占环境保护税申报应纳税总额的近三分之一,比去年同期排污费的减免大幅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税大幅减免有三个原因:一是环境保护税增加了新的减税政策,扩大了优惠范围。对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空气和水污染物,原排污费降低50%。在保留这一政策的同时,环境保护税法增加了新的优惠税率,对排放浓度低于标准30%的企业,税率下调至75%。
其次,各地加大污染治理和减排力度后,更多企业达到了优惠条件。许多地方企业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革,其排放浓度标准远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因此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的环境保护税的免税政策已纳入减免税明细核算,该部分免税金额约为8亿元。
“从第一季度环保税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案例来看,环保税的积极激励机制‘多行多征,少行少征,不行不征’已经发挥了初步作用,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优质发展。改革的好处已经开始显现。”据负责人介绍,环保税的积极作用可以概括为“一减、二增、三促”。
“一滴”意味着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全国主要应税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两个增长”主要是指税收优惠的增加和环境保护投资的增加。“三个促进”是指促进污染物集中处理、清洁生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在北京,第一季度,60多家企业从直接排放污水转变为集中污水处理站。
以河北某企业为例,2017年,该企业投资1000万元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了改造。今年一季度,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比国家和地方标准低30%以上,享受税收优惠。缴纳的环保税只有28万元左右,比环保投资改造前减少了50万元左右,每年节约200多万元,环保投资和治理费用大约5年就可以收回。
人民日报(03版,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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