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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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木东
5月9日,博鳌亚洲论坛副主席、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保尔森基金会举办的可持续发展年会上表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良好进展,但仍存在绿色标准体系不一致等问题,需要通过多方面努力加以改善。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绿色经济转型发展,通过降低未来成本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是当前发展的共识。“但实现这一目标所需的资金数额巨大。”周小川在会上说,预测显示,在未来五年,中国每年需要投资至少2万亿至4万亿元来应对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绿色融资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金。
事实上,中国绿色融资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走在世界前列。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系统提出了绿色金融的定义、激励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开发计划和风险监控措施,成为中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浙江、广东、新疆、贵州和江西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了自上而下设计与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的新阶段。
经过近一年的探索,绿色金融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此外,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2017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371亿美元,同比增长4.5%,约占全球总量的22%。
然而,周小川也强调,从整体上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良好,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待加强,绿色标准体系不统一,环境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评价体系不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周小川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要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放权、能源使用权等各种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稳步发展碳远期、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品,探索以碳排放权、排放权、碳收益权为抵押的绿色信贷融资机制。提高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绿色金融的风险防范。
第二,巩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引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第三方评估,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级体系,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产业基金,加大政府税收激励、风险和信贷担保,加强投融资领域立法,明确企业责任。
第三,继续加强绿色融资国际合作。在现有国际合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加强在绿色标准、绿色评级和绿色信息披露方面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经验的共享和传播,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
标题:周小川:三方面推动绿色金融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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