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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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立;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设立,将不再保留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机构改革正在迅速进行。
在此期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计划公布前,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审查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检查执法、投诉举报、信息披露等事项仍按原规定办理;各种批准、证书、文件等。暂时保持原来的格式,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字格式暂时不变,办理手续暂时不变。机构改革完成后,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宣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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