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正式实施在即 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已进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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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王海军每个编辑谢欣
从今年3月12日起,受到市场关注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将开始实施。目前,只剩下半个月了。经纪人对此有什么准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将考虑哪些因素?
据《国家商报》记者了解,从多家券商获悉,许多券商已经根据新规定提前开始实施相关业务操作。一些分析师还表示,股票质押业务整体仅占券商总收入的5%左右,因此新规对券商业绩的实际影响相对有限。
一些经纪人实施了新的质押条例
今年1月,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新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管理办法》已经实施。新规定将从3月12日开始实施。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法规过渡的过渡期。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仍处于过渡期,但经过前期调整,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实施新的质押监管规定。
一家中型券商信贷融资部相关负责人告诉《国家商报》记者,虽然仍处于过渡期,但其券商已开始实施新规定。他指出,根据新规定,公司过去可以做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有限的,由于这一因素,今年这项业务的规模有望缩小。然而,一家大型经纪公司的非银行分析师向《国家商报》记者解释说,业务限制主要与股票质押率和质押率有关。一些经纪人告诉记者,质押率和质押率以前没有明确规定。然而,据券商统计,自2017年以来,两市非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的平均质押率远低于新规规定的60%质押率上限。
25日,一家领先券商的非银行分析师向《国家商报》透露,相关部门已于去年9月发布了新规定征求意见稿,与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类似的讨论稿也已提前与各券商沟通,因此很多券商已经按照新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从实施层面来看,新规对券商影响不大。
对经纪业绩的影响有限
对于将于3月12日实施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上述非银行分析师认为,新规有两个突出方面,即强调服务实体经济、控制质押率和分散业务风险。
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未来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践,分析师指出,交易量小、二级市场交易投资大、质押率高的业务未来将难以操作。因为新规定明确指出,资本整合方不得是金融机构或其他从事贷款、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的机构。、或上述机构发行的产品;《业务协议》应明确规定,整合方的整合资金应存入证券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用于实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此外,新规还要求证券公司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跟踪整合各方整合资金的使用情况。
针对质押率的控制问题,新规明确指出,未来股票质押率的上限不应超过60%。同时,新规规定单一证券公司和单一资产管理产品作为融资者的质押率分别不得超过30%和15%,单一a股市场的整体质押率不得超过50%。据分析人士称,这项规定有助于分散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
此外,新规还规定了整合方的交易金额,如首次整合方的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述券商信贷融资部相关负责人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未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的门槛会越来越高。
那么,新规的实施对券商的业绩有什么影响呢?上述大型证券公司的非银行分析师认为,从融资额度和质押率的角度来看,大多数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业务符合新规定的要求,在新规定下,a股证券公司将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然而,股票质押业务整体上仅占券商总收入的5%左右,因此新规对券商业绩的实际影响相对有限。
编辑朱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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