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实控人一致行动关系披露频违规 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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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经常被违反。成都路桥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每一个记者朱万平每一个编辑任
在成都路桥(002628,sz),近年来,股东之间控制权的争夺不断引起外界的关注。近日,由于双方拟向四川弘毅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毅嘉华)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股东纠纷预计将暂时结束。
1月25日下午,成都路桥宣布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据报道,成都路桥并未披露实际控制人郑裕利与公司管理层之间仍有两年多的一贯行人关系。此外,郑裕利不再实际控制成都路桥股东之一的四川稻城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城里实业),且未及时披露。
违反一致行动关系的披露
成都路桥成立于1988年,于2011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成都路桥的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郑裕利;此外,周伟刚、邱晓玲等多名高级董事也与郑玉丽形成了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承诺有效期为3年。
2014年10月,成都路桥发布了《关于一致行动承诺到期及解除的即时公告》,称自2014年11月3日起,由于没有股东向郑玉丽表示一致行动承诺到期后将延长或增加相关承诺,郑玉丽、周伟刚、邱晓玲等人不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郑裕利直接及间接控制的股份表决权下降至19.84%。其中,郑裕利直接持有成都路桥12.03%的股份,道持有成都路桥7.81%的股份。
2015年2月,郑玉丽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批准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达州商人秦丽大量收购成都路桥,2016年3月持股比例升至20.06%,超过郑裕利19.84%的投票权。
然而,当成都路桥公布2016年年报时,它扩大了郑裕利的“朋友圈”,增加了周伟刚、邱晓玲等人。郑玉丽、周伟刚、邱晓玲控制的股份比例上升至24.22%。
四川证监局认为,成都路桥在2014年年报、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没有披露郑卫莉与前10名股东中的周伟刚、邱晓玲的一致行动关系。此外,2014年及2015年年报并未披露与实际控制人郑玉丽有一致行动关系的周伟刚及邱晓晓
"郑玉丽、周伟刚和邱晓玲自公开演出以来一直合作演出."25日,成都路桥的一位相关人士告诉《国家商报》。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此外,四川省证监局的调查发现,郑裕利自2016年6月起已不再实际控制道成里实业。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成都路桥仍称“郑裕利实际上控制着道成里产业。”上述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四川证监局认为,成都路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四川证监局要求成都路桥采取措施,对上述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成都路桥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四川证监局在《行政监管办法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完成整改。
关于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上述来自成都路桥的人士告诉记者,“这发生在去年2月,但现在结果出来了,需要责令他们改正。这一处罚的结果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邱晓玲此前曾被郑裕利提名为董事,自成都路桥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周伟刚此前被郑裕利提名为董事,并担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郑裕利“出事”后,他接任公司董事长。
“宗正和周总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一起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们已经在一起工作了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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