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监管开出2018年"1号罚单" 部分处罚剑指银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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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7年票号“尾单”披露了今年银行资金“涉及房屋”或“涉及土地”的诸多违规行为
■我们的记者张伟
在2017年,强有力的监管不是一个恰当的术语,但它在2018年新年伊始就显示出了威力。
《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截至上周五,许多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在2018年发布了“一号罚款”,其中许多罚款指向银行分行的“自我指导、自我行动”违规行为。
此外,2017年处罚的“尾令”披露,今年已暴露出一些银行资金“涉及住房”或“涉及土地”的违规行为。
多多银监局
今年第一批门票的披露
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证券日报》发现,截至上周五,黑龙江银监局、贺州银监局、崇左银监局等15家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披露了今年第一批监管罚款。
据统计,许多地方的银行监管部门共发出了27张罚单。其中,崇左银监分局作出的“崇银建函字[2018]1号”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3日,这是今年银监会系统披露的第一张罚单。监管机构也在同一天发布了今年的“二号票”;贺州银监分局今年的“一号”票比崇左银监分局1月4日发行的稍晚;黑龙江省银监会系统发布的其余罚款自1月4日起执行,主要针对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
从监管部门今年新发布的罚款集中的违规行为来看,一些网点的“自我指导、自我行动”引发了强烈的监管。
根据崇左银监分局的“一号罚款”,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因“员工违规经营”被罚款20万元。
此外,黑龙江银监局发行的机票也指向私人销售。该票显示,黑龙江省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分行未能对公共理财产品进行监管,非法销售私人理财产品和非法修改合同文本销售,该分行被罚款50万元;相关销售部门被罚款680万元。此外,还有大兴安岭、鹤岗、七台河、双鸭山、鸡西、绥化、大庆、齐齐哈尔等。该国的大银行也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一些分行员工也因其领导责任而被罚款。
2017年门票延迟披露
揭露了许多住房贷款违规行为
除了2018年的27张门票之外,自今年年初以来,监管机构还披露了一些去年12月发行的门票。鉴于车票披露不可避免的“滞后”,监管机构的延迟披露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监管部门今年(截至上周五)已推迟披露107张罚单,其中11张是银监局披露的,许多银监分支机构已横扫其余部分。
对于银行来说,住房贷款无疑是信贷业务的重中之重,一些上市银行的住房贷款占比已经超过30%。但是,由于执行过程中的变形,部分银行分行在“涉房”和“涉地”信贷审批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家股份制银行南宁分行因“非法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支付土地出让金”被罚款40万元。
南通银监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一家村镇银行发放了个人购房消费贷款。应当指出的是,在107项罚款中,上述公共和零售企业违反住房或土地相关贷款的行为并不是单一案件。
此外,一些银行因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过程中违规而被罚款。虽然相关门票没有明确指向楼市。但所谓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为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买、改造以及相应的中长期本币和外币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性不言而喻。根据监管披露,广西某农村商业银行因向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罚款30万元,贷款被挪用。
除了非法住房贷款,一些银行还因乱收费被罚款。根据监管处罚,一家国有银行兴业县支行非法收取账户服务费,另一家国有银行南通分行非法将融资成本转嫁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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