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即将登陆 5大悬念仍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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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企业的国内上市政策已经落地,batj等“回甲”渠道已经开通
备受市场关注的国内创新企业发行上市政策应运而生。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试点工作的相关配套规定,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可以开始申请国内发行上市试点。
哪些企业有资格成为试点?如何确定创新型企业的价值?如何防止过度炒作?.....记者采访了这些市场关注的问题。
悬念1
谁有资格当飞行员?
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试点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型企业通过ipo和cdr“落地”a股的政策。
据业内人士称,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机构发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基于境外证券的证券,代表境外基本证券的权益。“这一试点为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型企业设置了高门槛。”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试点门槛高于市场上所谓“独角兽”企业的标准。
七个新经济领域已成为试点重点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设备制造、生物医学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七个领域具有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有望被选为试点企业。
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场价值不得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和内资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收入增长较快,具有自主研发和国际领先技术,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比较优势地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将加强和加快优质上市资源的培育,突出“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和“独角兽”企业的上市服务。深圳证券交易所明确表示,有必要为“独角兽”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悬念2
如何选择创新型企业?
据报道,中国证监会将成立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对申请企业是否纳入试点范围做出初步判断。
咨询委员会是中国证监会的政策咨询机构,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提供专业意见和政策建议。它不仅就申请创新的试点企业的技术状况、模式特点和发展前景提供专业咨询,还就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审核等相关问题提供咨询。
咨询委员会对相关试点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后,中国证监会将召开审查会议,对企业是否符合法定的发行上市条件进行审查。
悬念3
如何确定企业的价值?
创新型企业如何被重视已经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据市场分析人士介绍,试点创新企业在发展阶段、行业、技术、产品和模式上都是独特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没有可比的公司,一些人还没有盈利。传统的估值方法,如市盈率,并不完全适用。
针对这些情况,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的成熟的估值模型尚未建立或未得到有效检验,这给估值和定价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来寻找价格。在询价过程中,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增强其在定价结构中的影响力。
悬念4
对流动性有什么影响?
至于市场所关注的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业内专家指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是动态的,与多种因素有关。试点创新企业的上市实质上是首次公开发行。在近年来a股ipo正常化的背景下,一、二级市场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有效的流动性中介机制,为试点企业的发行和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市场对创新型企业的热情由来已久。中国证监会表示,将依法严格控制准入,稳步推进创新企业发行股票和cdr试点工作。
对于可能出现的过度投机,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对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加强投资教育和风险预警,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违法行为。
悬念5
谁可以投资cdr?
目前,公布的规则没有规定投资者的门槛,只是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要求投资者的适当性。据了解,交易所将在后续业务规则中规定cdr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的相关事宜。“需要强调的是,中国证监会并不对企业质量、投资价值、投资者收入等进行判断。”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应充分评估试点企业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判断试点企业的投资价值,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为确保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保护,中国证监会明确规定,投资者违法侵权行为得到平等补偿,在试点企业实现盈利之前,高管人员不得减持上市前持有的股票,cdr持有人享有的实际权益与境外基本股票持有人享有的权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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