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维持适当门槛 支持两类机构“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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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些措施本着全面、严格依法的原则,细化了相关规定,改进了监管方式,加强了持续监管,改善了跨境监管合作。要求机构坚持突出主业、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要求,着力拓展主业。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保持适当的门槛,支持机构走出去,整合证券和基金走出去的条件;二是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结构,要求突出主营业务,规范下属机构,限制投资回报,并设定24个月过渡期;三是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海外机构公司治理,完善覆盖海外机构和业务的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体系;第四,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完善风险处置机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研究所竞争政策办公室主任刘向峰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海外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是对我国海外资本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首先,海外经营机构可以规范经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防范境外资本市场投资风险,加强境外资本市场业务风险管理,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扩大中国金融机构在全球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
上海财经大学定量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小草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的亮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现有跨境业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设计;二是强调建立完善的跨境机构治理结构,鼓励跨境机构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自律监管,以适应差异化的市场条件和海外市场监管要求;第三,针对海外业务监管的难点,强调信息披露和报送;第四,具有负面清单监管的特点。在给出合规底线的基础上,它为海外机构留出了适应市场的空空间。
彭博(Bloomberg)经济学家陈士元对《证券日报》表示,《管理办法》的重点是加强国内母公司对海外机构的有效管理,规范海外子公司的业务。此时,提出的《管理办法》应该是政府在降低风险、降低杠杆的背景下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一步。从去年开始,政府开始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推动金融去杠杆化,在降低风险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海外投资的快速增长,其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金融机构海外投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海外机构风险管控,防止海外业务影响国内母公司乃至国内金融稳定。其次,海外机构业务的有效管理可以加强海外业务与国内母公司业务的互补性,也可以与国家政策相协调。第三,可以敦促海外机构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依法发展。
对于跨境监管的难点,陈世源认为,国内母公司和监管机构对海外业务和海外市场风险不熟悉,难以评估和控制海外机构的风险。国内母公司通常只关注单一的利润指标,而忽略海外风险。从长远来看,只有加强对海外机构的监管,国内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才能更好地走向海外。
《管理办法》颁布后,将巩固国内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走出去”的制度基础。同时,在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过程中,选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走出去”的突破口,也促进了中国家庭的全球资产配置。”小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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