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懂维权会维权(委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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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们: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应运而生。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用勤劳的双手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注入了新的力量。他们很特别,因为他们来自农村,但从事非农业生产。他们住在城市里,但是他们不能完全融入城市。总之,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
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加之大多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许多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通过调查,我发现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一是法律保护薄弱。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外,没有专门处理移徙工人权利保护的法律和机构。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原则是“谁主张举证,谁举证”,在农民工的工作中,熟人经常介绍和推荐他们,而且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就使得一旦维权就特别难以举证。二是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要么选择沉默,要么采取极端措施。第三,农民工发生欠薪或工伤后,用人单位会想方设法逃避。农民工不能等待和起诉,维护他们权利的成本很高,最终会消失。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议:
改善执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农民工往往因为需要合同而失业。因此,应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建立严格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形成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法治合力。
人民法院加强与司法、人权和社会部门的合作,为农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建议农民工可以在诉讼前申请无担保查封财产。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的事实清楚,农民工可以提前申请按劳取酬,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立培训、免费咨询、指导和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农民工权利保护体系。通过组织农民工维权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设立免费热线电话和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治理念,让农民工了解和知道如何维权。
降低维权成本。法院为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开辟了一条“快车道”,以便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使农民工的合理诉求得以快速实现。最大限度地为有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实行减免和缓缴诉讼费的政策。
孟志丹,湖北省CPPCC黄冈市常委
《人民日报》(2018年4月4日,第20版)
标题:让农民工懂维权会维权(委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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