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严重失信 当事人将受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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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2日电(记者潘岳)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严重违反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联合处罚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加强对婚姻登记中严重失信行为的处罚,加快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备忘录》规定的共同惩戒对象是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配偶证明等文件和证明材料;二是三代以内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旁系血亲等虚假陈述;三是故意隐瞒对方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行为。
备忘录指出,民政部门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供了婚姻登记中的严重失信名单及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在获得名单后实施或协助实施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共有14项联合纪律措施,涉及个人招聘、就业资格、职务晋升、评估优先、企业批准和认证、财政补贴支持等领域。
标题:婚姻登记严重失信 当事人将受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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