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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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舒亚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四川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于3月6日宣布受理2017年消费者投诉。该省受理了27,138起各类投诉,解决了26,825起案件。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9万元;其中,消费者因经营者欺诈行为获得双倍赔偿131.2万元。
根据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7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数量仍居首位。与2016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和合同投诉比例大幅上升,质量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在商品类别的投诉数据中,对家电、交通、服装、鞋帽的投诉总数排名前三;在服务类中,关于居住、社会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和物业服务的投诉总数排名前三。
在投诉类型中,虚假宣传投诉增加最多,其次是合同投诉。2017年,四川虚假宣传投诉1386起,同比增长1.42%,增幅最大;有2736起合同投诉,按增长情况排名第二。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四川省共受理金融服务投诉100起,其中合同纠纷21起,占投诉总数的21%。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部分银行网点未能有效履行告知收费义务;一些保险公司在销售时没有清楚地解释合同条款;他们没有告知保险中的风险和免责条款;在某些行业,他们甚至在保险销售中伪装销售;而且索赔材料繁琐,付款及时性慢。
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肖表示,针对2017年四川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宣传,鼓励经营者依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并建议相关部门将销售者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四川省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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