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上半年全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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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能源局(NEA)近日发布文件,要求各地区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时间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最迟应在2018年7月1日前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编制的相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试点组织和分工、试点内容要求、试点方案提交等进行了说明。
根据通知,结合已建成并接入配电网的光伏发电和分布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以及电力系统负荷和配电网布局,计算出2020年接入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时附近可消耗的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风电总规模,以及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规模。
在并网和用电条件方面,试点地区电网企业将根据现有变电站、规划的改扩建和新建变电站,计算2020年底前接入配电网并就近用电的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的接入容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功率平衡分析不需要根据分布式发电的预测规模和布局进行计算,而只需根据总量进行计算。提交试点方案时,各项目的消耗范围可能不确定,待试点方案启动后再逐一确定。
分布式发电的市场化交易有三种可选模式。《通知》这次补充了三种方法的细节。例如,鼓励在分布式发电项目和电力用户之间选择直接电力交易模式。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和电力用户通过合同约定交易条件,并与电网企业签订三方供用电合同。在电网企业明确自身责任和服务内容的前提下,只能签订双方电力交易合同,国家能源局将派监管机构与电网企业合作制定示范合同文本。
这两个部门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选择一两个地区申请试点项目。试点项目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当地电网具备一定的用电条件,能够满足项目的接入要求。选定的项目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发[2017]1901号)的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直接交易协议,确保最近的消费率不低于75%。在附近完全消费的项目,如自愿放弃补贴,不受规模限制。
通知还明确指出,如果选择了电网企业直接交易或售电的方式,如果合同不能履行,允许改为完全上网的方式,电网企业将按照当年相应的上网基准电价进行采购。
通知要求各单位提交试点方案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标题: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上半年全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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