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深化改革“施工图” 涉43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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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将迎来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也是全面铺开和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锋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那么,深圳在今年的改革中会采取什么行动,会给出什么答案?
近日,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深圳全年部署专项改革小组,推进包括7个方面、43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内的各领域改革的实施,并确定了今年改革的“施工图”。
深圳今年的主要改革任务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制度整合、协同增效”的要求,突出制度建设主线,协调推进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七大领域43项重点改革任务。据悉,为了充分发挥改革先锋的引领作用,深圳计划推出一系列创新性、引领性的改革项目。因此,今年的改革任务增加了“战役战略改革”。
今年的“战役战略改革”包括在大力推进中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加快世界级商业环境的改革,推进经济特区的立法改革。此外,《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配送服务”改革,深化科技供给方结构改革,探索推进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海模式”,深化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光明科技城建设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改革等。一系列经济改革将继续深化,确保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光明科学城在此前发布的《深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试点示范区行动计划(2019-2025)》和《深圳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突出强调。广东省政府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建设以深圳为主体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和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为推进区域性国有企业的全面改革,深圳市国资委此前启动了一项为期三年的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将2020年定为“综合攻坚年”,推进重点改革和重大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展示“深圳改革发展的肖像”;2021年,被定为“深化冲刺年”,加大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在解决制度障碍、制度障碍和政策创新上取得突破,基本完成“质量目标”和“战略目标”;2022年被定为“巩固关闭年”,全面巩固和扩大以往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改革体系和发展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综合改革试验的三大目标。
此外,社会领域的改革还包括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民生领域的建设改革,推进教育先行示范改革,推进医疗供给方的结构改革,不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有更具体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每一项改革任务都把过去的“成果表”变成了“待发布的政策文件”和“预期的改革成果”两部分。新的变革旨在使每项改革任务的目标更加清晰、更加量化和更具评价性,这有利于改革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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