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严查楼盘未预售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
本篇文章1022字,读完约3分钟
4月21日,河南省周口市发布了《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混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组织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会同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和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和强制收费现象,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销售和虚假房地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共整改15项,包括违规收取、强制收取、多收天然气安装费、物业费、房产证代理费等。、以及强制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并拒绝退还。以欺骗手段收取业主的购房定金,定金不出具正式收据,不退还;在取得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通过认购、认购、预约、号码安排、补卡、吸收会员等方式向购买者收取或收取定金、订金、定金等费用。
未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私自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保证金、编号费等。来自所有者;未按预售成交价格(或高于预售成交价格)出售该商品房,或以附加条件(如捆绑停车位、库房、装修等)限制购买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变相涨价。出售超过一个房间损害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律义务,加重买方责任,排除买方合法权利。限制、阻碍或者拒绝购买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抵押贷款的;未标明销售状况、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房屋。以任何形式将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强行交付给业主;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曲解相关房地产政策,误导买方市场预期。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促销;在房地产宣传方面,承诺购买户口、就业、招生、房地产增值、投资回报、办理抵押等事宜;在办理房地产许可证时,被强制移交给中介公司;其他违法、违规和不诚实的经营行为。
同时,通知提出,针对房地产市场混乱的专项整治活动应与除害专项行动相结合,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应按照除害相关规定及时向除害部门举报。结合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专项行动,它属于问题房地产的开发项目,所以我们应该主动与解决房地产问题办公室取得联系,尽快解决。
周口市将加大处罚力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群众投诉多、违法违规严重的企业,要严肃处理,从严处理;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报送典型案例。
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吊销资质证书,暂停网上签约,暂停手续,实行联合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加快违法案件处理效率,增强执法处罚的威慑力。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标题:河南周口:严查楼盘未预售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1689.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