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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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该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3.本次股东大会上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没有变化;
4.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站上发布。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14:00。
网上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09:15)-2020年4月10日(15: 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 15至下午15: 00。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吴克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何佳女士,副主席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会议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的。
(2)出席会议
共有7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778,13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75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4名中小投资者(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股份不足5%的股东),代表1,057,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1.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4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现场会议,代表778,099,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717%。
2.在线投票
共有3名股东在线投票,代表35,700股,占公司总投票股份的0.0035%。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人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经纪收入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778,104,881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3.07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少数股东投票总数:同意1027161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79%;反对3.07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2.90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利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经纪收入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买单一经纪收入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限额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朔志律师、杨律师现场见证了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与会者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上做出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供参考的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力军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力军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成都丽君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标题: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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