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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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这次股东大会上,没有人反对这项提议。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情况
1.保持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0日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 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3.召集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蓉先生,主席。
6.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会议的一般出席情况
共有13名股东及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进行网上投票,持有95,536,160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49%。
2.现场出席会议
10名股东出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95,531,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18%。
3.通过在线投票参加会议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3名股东进行了网上投票,代表4700股股份,占公司记录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4.少数股东出席情况概述
9名股东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79.1690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703%。其中,6名股东现场投票,代表778.6990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672%。三位股东通过互联网进行投票,代表47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以网络形式为股东提供投票平台。在这次会议上,进行了登记表决,并审查和批准了下列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批准95,533,66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78.9190万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1%;0股弃权(其中0股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张小阳、朱俊权见证,并出具了《心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有资格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V.供参考的文件
1.心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心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心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标题: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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