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使用示范产品的商业车险由审批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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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分销服务”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产品监管,提高财产保险业的产品质量,2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的通知》。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通知》完善了产品监管机制。其中,要求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使用中央保费补贴的示范产品和农业保险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和监管;其他产品由当地银监局备案和监管。
该通知规定了产品备案流程。明确规定使用一个以上省(区、市)的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由总行向营业场所所在地银监局备案;仅在某省(区、市)使用的,应向产品使用地银监局备案。同时,要求所有产品备案材料以电子方式提交,并规定了具体保险类型的提交路径和备案材料。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切实承担产品管理的主要责任,加强产品控制,开展消费者保护审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要求保险行业协会发挥好自律功能,确保产品注册平台安全运行,研究建立产品评价和创新保障机制;各银监局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良好的产品监管团队,落实各项产品监管规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产品生态。
中国保监会表示,该通知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体系,激发产品创新的市场活力。
标题:银保监会:使用示范产品的商业车险由审批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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