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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市劳动者接收电子购物卡的条件 1.已在“贵州省劳动就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实名制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有资格领取。 注:一般来说,“贵州省劳动就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就业实名登记是由用人单位/施工现场/企业进行登记的,个体劳动者不能登记其真实姓名。 2.超市劳动者电子购物卡只能在“智能劳动服务”应用上收集,没有其他收集渠道。 3.未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不能参与活动。 4.每个实名认证用户只能收到一次购物卡,收到后不能退回。 5.礼品卡总金额为2000万元,分批次发放。数量有限,礼品卡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收集。 二、超市电子购物卡的发放时间 总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从6月11日开始,持续到7月底。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 每批的放行时间: 第一批:6月11日; 后续批次:待更新。 第三,支付的金额和每个人支付的金额 总量:电子购物卡总量为2000万元; 每人限量:每位在服务平台上完成实名认证的员工只能获得一张面值50元的超市电子购物卡。 (责任编辑:黄连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