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3908元/年
在扶贫方面,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提高9.1%,达到3908元/年,贫困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
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当地城市最低生活水平的1.3倍;
完成2018年对贫困人口参与的财政支持;
2017-2018年,全面完成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和2017年受灾房屋恢复重建。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和招投标,强化扶贫功能;
确保极端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与摆脱贫困的进程相适应;
有效遏制灾害致贫和疾病致贫;
做好扶贫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帮助搬迁贫困移民稳步脱贫;
完善异地扶贫安置点的社区管理和后续服务,努力把安置点建设成为治理共享的和谐生活社区;
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基本权益。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和贫困乡镇村同步扶贫;
深入开展扶贫“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调度一次等。
心灵鸡汤:
标题:贵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390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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