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览表
调整后的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到615元/月和4103元/年,并将于6月底前完成。这是我省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13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一是城市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六区(南明、云岩、花溪、武当、白云、关山湖)和桂安新区,标准为685元/月;
二档:贵阳的“三县一市”,即修文县、西峰市、开阳市和清镇市;六盘水的区(市、县、特区),即中山、盘州、水城、六枝特区和麻江县;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和市(州)政府周围的经济开发区,标准为650元
三档:590元/月是全省其他县的标准。
二、农村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即开阳县、西丰县、修文县和清镇市,标准为4200元/年;
二档:六盘水市所有区(市、县、特区),即中山区、盘州市、水城县、六枝特区、麻江县,以及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周围的经济开发区,标准为4140元/年;
第三档:省内其他县标准为4080元/年。
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到2020年,我省城镇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达到645元/月,农村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达到4300元/年。
心灵鸡汤:
标题:2019年贵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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