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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模以上餐饮企业”?】 答:规模以上的贸易企业是有配额限制的企业。 规模以上餐饮业通常指餐饮企业,即经营餐饮活动,年经营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或者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工业活动单位。 【贵州省疫情下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复业助推政策】一是按时复业 (一)确保2020年3月底前,全省规模以上餐饮企业营业率达到80%,力争2020年4月底前全面恢复营业。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市[州]人民政府。下列事项需由市[州]人民政府实施,不再列名) 二是加强防疫措施 (二)认真执行《贵州省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和商务部、国家卫生委《零售、餐饮企业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业务防控服务指南(暂行)》。
加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防控培训。 有效提高餐饮企业的防疫意识,加强岗前调查,严格清洁消毒,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保护,在整个配送过程中落实防疫措施。 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和大型电子商务外卖配送企业所需的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由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卫生委员会) 第三,加大政策支持 (3)对于已经确定并获得省级团餐订单的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金融机构应做好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工作,积极提供高效优惠的融资支持,结合餐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于遇到暂时困难、疫情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餐饮企业,应积极帮助,调整还款和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展期和展期的衔接。 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疫情防控重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的担保率。 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典当行、保险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情况,酌情推迟或降低租金利息,并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银行业保险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4)充分利用金融贴现政策。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后防疫控制期内新生效的省级确定的民生保障限额以上参与防疫控制的重点餐饮企业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再融资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贴息资金将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负责单位: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商务厅) (五)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实行“定期定额”的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的定额;餐饮企业纳税人因疫情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全面落实餐饮企业增值税进项退税政策,加快退税审核,缩短退税时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餐饮企业2020年亏损的最长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餐饮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含非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六)认真落实我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再就业二十四项政策”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享受分阶段减免社会保障费、网上培训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
在2020年6月底之前,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企业可在与员工充分协商后,在不影响支付的情况下,提出延期支付计划,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最低5%或延期支付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此期间,如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因疫情无法正常偿还,则不算逾期; 如果员工有很大的支付租金的压力,他们可以合理增加退租金额,灵活安排退租时间。 (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住房和城乡发展厅) 第四,开拓餐饮市场 (七)支持餐饮企业开展省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集体用餐业务,规范集体用餐供应标准。 (责任单位:省机关管理局、省国资委、省商务厅) (八)支持餐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市场渠道,开展“无接触配送”,提高市场份额。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 (九)定期公布省级团体餐饮服务示范企业的目录和介绍,提高示范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 第五,降低企业成本 (十)降低食品采购成本,推动全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配送龙头企业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提供集体用餐服务,以公平价格供应肉、菜、粮、油等配料。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 (11)降低流通环节成本,促进餐饮企业向供应链上游延伸,支持餐饮企业建立或建设“订单导向、规模化、标准化”的配料直供基地,将稳定的餐饮需求转化为农产品的长期生产订单。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12)支持餐具清洗消毒企业发展,推广使用标准化餐饮托盘、餐饮包装盒、餐具回收周转箱等餐饮配送专业用品,努力提高餐饮业物流标准化水平。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13)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餐饮订购和配送业务,整合建设一批餐饮外卖配送平台,准确匹配餐饮需求和餐饮供应,降低餐饮企业运营成本。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第六,加强配套服务 (14)支持大型集团餐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和大型生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布局智能集装箱等配送网点,提高餐饮配送水平。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 (15)支持大型集团餐饮企业和连锁餐饮企业加快研发安全营养、品种丰富、选择多样的标准化餐饮及餐饮配套技术,制定贵州美食标准和商务服务规范,打造贵州美食新品牌。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委员会) (十六)指导一次性餐具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餐具,鼓励餐饮企业积极使用。 (负责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机关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十七)支持配送服务企业的发展壮大,确保城市配送服务车辆的优先性和便捷性,适度放宽限时停车规定,解决城市餐饮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十八)针对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不同时期的就业需求,准确对接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就业问题。 开展餐饮企业经营管理和烹饪技能培训,提高餐饮行业服务质量和商品价值。 (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9)对于租用大中型国有企业商业用房的餐饮企业,在防疫期间,1-3个月的租金减免,未来3个月的租金减半,物业费减半。 鼓励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和市场经营者在疫情期间适度降低餐饮企业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优先为先锋公园、技术孵化器和创业基地提供政策支持,在疫情期间降低租赁餐饮企业的租金。
(负责单位: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二十)在防疫期间,提供餐饮服务的大型餐饮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资格的,应当采取措施弥补不足,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指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餐饮服务,确保食品安全。
防疫结束后,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申请增加“集体用餐配送”的经营资格。 (负责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提示] 搜索/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注意【贵阳新闻网】的公开号码,在聊天框中发送【复工】,查看官方公告、复工时间、回迁员工的岗位或隔离标准以及其他与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贵州和贵阳复工相关的信息。还有交通状况、市场监管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黄连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