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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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警告:
●益阳集团重组计划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益阳新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益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集团”)7亿元的重组资金未能按照重组方案草案的要求于2020年3月28日前到位。
根据重组方案草案,重组投资者需向益阳集团投资不少于12亿元,其中6.15亿元用于清偿益阳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本占用(或有);3.17亿元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现金偿还的共同利息债务、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2 . 68亿元用于支付实施重组和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重组计划中规定的重组资金未按期支付,相关债权(包括转股和现金结算,包括共同债务、员工债权和税收债权)的清偿以及破产费用的支付存在不确定性。益阳集团仍有重组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公司的净资产可能继续是负风险
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如果益阳集团重组计划无法完成或益阳集团在2019年度报告披露前破产清算,公司20.32亿元的预计负债将不会转回。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存在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有暂停上市的风险
本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测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与益阳集团重组计划的实施进度和结果密切相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鉴于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利润或净资产仍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可能在2010年。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32亿英镑的预计负债的转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在益阳集团重组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预计负债20.32亿元的转回,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债权人的偿债资金已分配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存入管理人监管的公司银行账户;(二)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的安排已经明确(与拟处置的财产相对应的财产担保债务除外);3)转换债权人通过第三方持股将转换债权直接转换为益阳集团股份(待处置财产对应的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重组计划中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的股份已划入经理指定的第三方。重组计划的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重组计划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未完成,公司将无法收回预计负债20.32亿元。
●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不能及时支付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日益受到益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现金流极度紧张,重组资金未能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局面无法缓解,影响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支付。
一、益阳集团重组相关进展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益阳集团重组方案草案,益阳集团投资者应于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首期7亿元投资。上述资金在3月28日前未收到。
公司多次向益阳集团和益阳集团经理询问重组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益阳集团及益阳集团经理回复如下:
一、益阳集团回复: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新冠肺炎肺炎的严重影响,截至2020年3月28日,益阳集团重组投资人上海涂画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涂画”)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或与相关方组成的联合体的初始投资资金尚未到位。
重组出资人告知公司,根据NPC市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的政策,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益阳集团经理申请延长首付款期限。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回答了记者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的提问。发言人臧铁伟表示,目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对于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处理破产案件应当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破产重组投资者难以招募或者无法制定可行的重组方案草案的,破产重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益阳集团债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按照法院批准的重组方案继续实施。债务委员会成员派人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做好重组计划的实施工作,包括债转股和公司的后续管理。重组方案已经哈尔滨法院批准,对所有债权人具有约束力,应严格按照重组方案执行。
重组方案规定:“如果重组出资人未能在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前两笔共计7亿元的款项,重组出资人将无条件退出。从2020年3月29日起,重组投资者转让的20亿股股份分配如下:向益阳新通提供担保(或有)的债权人按债权额的10%分配;10%预留给与待处分的财产担保相对应的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剩余部分按相同比例分配给所有债权人;例如,2020年3月28日以后,益阳集团选择重新确定战略投资者,将在通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半数以上债权和债权人人数的表决规则后实施。”
公司将积极全面配合债务委员会实施重组计划,并督促重组投资者尽快支付重组投资资金。
(2)益阳集团经理回复:
“2020年3月28日,益阳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由债务委员会主席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召集并主持,研究实施重组方案的后续工作,经理列席会议。经理在会上的意见是,在债转股完成和新股东大会履行职责之前,益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生产经营,并向债务委员会报告,经理监督重组方案的实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同意管理人的意见。益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益阳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企业,应努力保持稳定,经理将积极支持此项工作。”
二.相关风险警告:
本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测中的非经常性损益与益阳集团重组计划的实施进度和结果密切相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现将相关风险建议如下:
1.益阳集团重组计划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2020年3月28日前,益阳集团的投资者未能按照重组方案草案的要求支付重组方案中规定的第一部分投资7亿元,使得益阳集团重组方案的实施更加困难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决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宣告债务人破产。”
根据重组方案草案,重组投资者需向益阳集团投资不少于12亿元,其中6.15亿元用于清偿益阳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本占用(或有);3.17亿元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现金偿还的共同利息债务、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普通债权;2 . 68亿元用于支付实施重组和补充公司后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目前,重组计划中规定的重组资金尚未按期支付,相关债权(包括转股和现金结算,包括普通股权益债务、员工债权和税收债权)的清偿以及破产费用的支付存在不确定性。益阳集团仍有重组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将被法院宣布破产清算。
本公司的诉讼和担保相关事宜以及控股股东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与益阳集团关系密切。如果益阳集团破产清算,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测的修正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2月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益阳集团重组方案草案。:Hei 01 Po 5-2)。重整计划实施过程中,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即视为重整计划的实施已经完成,涉及公司诉讼和担保事项的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全部清偿,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据此,公司可转回预计负债20.32亿元:1)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债权人的偿债资金已划入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已存入管理人监管的公司银行账户;(二)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的安排已经明确(与拟处置的财产相对应的财产担保债务除外);3)转换债权人通过第三方持股将转换债权直接转换为益阳集团股份(待处置财产对应的财产担保债权除外);4)重组计划中需要预留的偿债资金已划入指定银行账户,需要预留的股份已划入经理指定的第三方。
本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测修正公告是基于法院已裁定并批准益阳集团重组方案草案,并从益阳集团获悉重组方案预计在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的前提。业绩预测未经会计师审计。重组计划完成的时间不确定。如果益阳集团重组计划无法完成或益阳集团在2019年年报披露前破产清算,公司将无法收回预计负债20.32亿元。在这种情况下,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有继续为负的风险。如果在本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前,本公司及会计师判断益阳集团重组方案草案实施中存在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本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测修正公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出现重大偏差,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业绩预测,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预测修正公告中的数据仅为初步会计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预计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3.主要业务风险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益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数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极大地影响了部分业务的投标,减少了新签合同的金额。由于对业务发展的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员工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项目交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新业务发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营业利润遭受较大损失。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日益受到影响,现金流极度紧张,重组资金没有如期到位,公司现金流紧张局面无法缓解,影响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支付。
4.公司暂停上市风险
鉴于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如果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利润或净资产仍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可能在2010年。
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上披露。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益阳新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标题: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整资金未如期到账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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