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向地方领导发出通知,提出了三个不准确之处
原标题:贵阳市纪委禁止地方领导审批“三不准”
贵阳市纪委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党委领导和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其中,不得超越职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批准票据,不得干涉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
为落实贵阳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转变作风、抓反腐倡廉、实事求是、塑造形象”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推进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开创贵阳发展的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次, 贵阳市对地方党委领导和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三不准确”要求,以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这种“三不准”的要求是:不得越权,不得以个人名义批准照会,不得干涉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不准超越职权,以个人名义打招呼,干涉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不允许以其他方式干涉政治和法律。
通知要求贵阳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成员、各区(市、县)党委委员、政法委成员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牢固树立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带头履行职责。
心灵鸡汤:
标题:贵阳市纪委向地方领导发出通知,提出了三个不准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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