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这些东西不能用飞机携带或检查!(附有详细目录)
民航总局近日公布了《禁止民航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目录》和《限制民航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违反规定携带违禁品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公告,禁止随身携带但在《民用航空旅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可以托运的物品,可以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理或临时存放;属于特殊物品,经民航空运输企业批准后方可作为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运输的,民航空运输企业应将特殊物品的目录和审批程序通知旅客,并与民航空安全检验机构明确特殊物品的审批和信息传递程序。
公告称,旅客携带或者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将于明年1月实施,乘客有义务配合检查
公告指出,公共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以多种方式公布《民用航空旅客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用航空旅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并履行旅客购票、办理登机手续和安检时的告知义务。乘客应接受并配合民航空安全检查。
该公告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民航总局表示,如现行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民航总局、中央电视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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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从2017年1月1日起,这些东西不能用飞机携带或检查!(附有详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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