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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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了,我的工资怎么办?"事实上,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唯一的。
老板的下落不明。我应该向谁讨回工资?
【案例】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一家公司经过几次努力也没有逃脱破产。公司老板肖某带着剩余的营运资金逃之夭夭。在公司被供应商申请破产还债后,周某等37名员工不禁紧张起来:我们该向谁讨回欠薪?
【说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社会中介机构服务,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其主要职能是: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和其他资料;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据此,周某某等人可以要求管理员支付欠薪。
如果企业拖欠工资是真的,他们能以实物支付工资吗?
[案例]连是一家公司老板的专职司机。因为他总是和领导在一起,当公司被供应商申请破产时,甚至有人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并且“急中生智”,想用他保留和驾驶的汽车来补偿公司拖欠的工资。公司拖欠工资是真的。甚至某个公司能以实物支付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破产申请被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得的异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也就是说,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及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其资产。鉴于本案涉及的汽车属于破产财产,自然不允许某个人以实物支付工资。
如果一个企业破产了,它能拿到多少工资?
[案例]一家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线索都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严重的资不抵债。“与公司欠别人的工资相比,公司欠我们的工资微不足道。如果按比例分配,我们能得到多少钱!”公司的一些员工非常担心失去工资。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互惠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津贴、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工资首先应该还清。
如果老板解散了企业,他能直接要求加薪吗?
[案例]周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和实际控制人。因为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在公司运营期间鲁莽行事,公司进入了破产程序。而通过清算,公司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支付员工的工资。"我们可以直接要求周支付拖欠的工资吗?"员工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要用自己的财产清偿所有债务,包括拖欠的工资。如果实际控制人在经营期间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挪用企业资金,对企业破产有重大影响,则在破产程序结束后,企业实际控制人应对企业破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如果企业职工仍有未支付的工资且未得到清偿,可以单独起诉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者是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人民日报》(2018年6月13日,第18版)
标题:公司破产,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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