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或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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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远编辑林建
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最近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之一。
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中央财政关系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项改革被认为是最困难的“硬骨头”,进展缓慢。根据既定的财税体制改革计划和时间表,中央政府财政关系的调整迫在眉睫。
今年如何推进中央财政关系改革?许多业内人士表示,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中央财政关系改革必将加快,特别是在中央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等关键领域。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制度中的税收预计不会发生很大变化,而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将逐步扩大。
共同财权划分等关键领域
进一步突破
权责不清一直是中央财政关系改革的难点之一。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食”,但由于权责不清,出现了“权责不平等”。
一些专家给出了例子。一些县的财政资源不足年度财政总支出的5%,一些欠发达地区甚至依靠更高水平的转移支付。这不仅不利于调动当地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央与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纲要》的要求,下一步将制定具体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标准,这对改善民生和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逸群说,中央政府在制定国家基本标准时,不仅要考虑到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还要考虑到财力的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程度,逐步调整和提高国家安全的基本标准。所需经费应按中央政府确定的支出责任分担办法和比例承担。一方面,地方政府应确保国家基本标准到位,另一方面,应根据当地财力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安全标准。地方保障标准可适当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所需资金的较高部分应自行承担。
上述“方案”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八项基本公共服务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财权范围。专家认为,其他尚未纳入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其他领域将逐步突破。同时,一般转移支付的规模有望扩大,实现“钱买酱油能买醋”的改革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在共同财权的划分上,将会有进一步的突破。然而,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中央财政关系的改革密切相关。只有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才能真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确定政府职能。在此前提下,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可以进一步明晰。
今年的税收变化可能不会太大
营改增后,如何增加地方主体的税源也在业内讨论。财政部的想法是形成一个以共享税为主要因素、以专利税为辅助因素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制度。
在杨志勇看来,这实际上提高了对地方税的新理解。纯粹为地方政府提供税收的税种是地方税,属于地方政府主导的共享税种的特定税种也是地方税。
张逸群说,一方面,地方主体税收是在税收的设计上,主要体现在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遗产税等方面;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税制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上。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分享税收是最重要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提供大约四分之三的税收。只有当这些税收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时,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才能得到保证。然而,分享的比例不能频繁改变。它是事先确定的,可以长期保持稳定的比例,以保证制度的激励效果。”杨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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