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以来债券违约已超40亿 中介机构有的被罚有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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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机床、丹东港、益阳集团、四川煤业集团... 2018年初,债券违约频繁发生。据wind统计,自2018年以来不到两个月,四家实体的债券违约金额已达41.09亿元。作为主承销商和受托人,一些中介机构被监督发出警告信,而另一些则加入债权保护大军,与发行人一起上法庭。
“再融资压力大,公司债券到期数量大,非标准融资渠道有限,资金链难以延续。2018年债券违约的风险可能会继续增加。”一位即将上市的证券公司的高级债券研究员说。
自1月份以来,违约事件频频发生,涉及金额超过40亿元人民币
2018年初,债券违约频繁发生。2017年,大连机床、丹东港和四川煤业集团继续违约,益阳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首次交叉违约。据wind统计,自2018年以来不到两个月,四家实体的债券违约金额已达41.09亿元。
2月7日,大连机床宣布2月5日支付“15机床ppn001”利息。由于公司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进入重组程序,重组工作仍在进行中,“15机床ppn001”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风数据显示,自2016年11月21日以来,“15台机床cp003”违约,许多债券如“16台机床scp001”、“15台机床cp004”、“16台机床mtn001”和“15台机床ppn001”相继违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大连机床的违约债券总额为49亿元。
丹东港的风险在2017年爆发,2018年1月,它连续两次违约。2017年10月,“14丹东港mtn001”未能按时还本,导致实质性违约,违约金额10亿元。评级机构还将丹东港的长期主体评级从aa下调至c。
2018年1月16日,15家丹东口岸ppn001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还款资金,构成重大违约,债券违约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2018年1月29日,16丹钢01因公司资金短缺未支付利息1.1亿元。16丹钢01发行额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5.5%,期限为5年。
2017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益阳集团应于2018年1月29日支付债券转卖、利息及相关手续费共计2.24亿元。益阳集团正处于重组过程中,无法按时支付债券转卖款、利息及相关手续费。
1月9日,四川煤业集团宣布,由于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煤炭价格下跌、新债发行困难等因素,公司资金链紧张。虽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但截至2018年1月9日,公司仍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还款资金,未能按时足额偿还“15川煤ppn001”,构成实质性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风数据显示,大连机床仍有8亿元债券未偿还,丹东港有74.5亿元,四川煤业有7.5亿元,益阳有37.91亿元。
一些中介被罚款,一些被起诉
在债券频繁违约的情况下,一些中介机构,如主承销商和受托人,被监督发出警告信,而其他人则加入债权保护大军,与发行人一起向法院起诉。2018年1月,中山证券、中信证券(600030)和CDB证券先后起诉债券发行人,东海证券作为受托人未履行职责,被中国证监会发出警告信。
根据2018年1月3日的公告,中山证券作为益阳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二期)(16亿杨03)的主承销商和托管人,经债券持有人大会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1月2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1月9日,中山证券还就益阳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一期)(即“16亿杨01”)提起诉讼,并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支付诉讼费的通知,该通知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证明。
自2017年10月起,益阳集团及其子公司益阳信通、受托人中山证券披露,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与益阳集团发生债权转让纠纷,向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多次披露益阳集团旗下资产因诉讼被司法冻结、等待冻结。
中山证券要求益阳集团提供信用增级措施等有效担保,免除违约责任。然而,根据随后的公告,益阳集团未能满足股东大会的要求,最终16亿杨01和16亿杨03被宣布提前到期并承担违约责任。
丹东港在2017年首次违约后,债权人授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提起诉讼。在2018年再次违约后,受托人东海证券(donghai securities)也收到了一封来自证监局的关于丹东港违约的警告信。
2014年在丹东港召开的第一批中期票据持有人(即债权人)会议(“14丹东港mtn001”)显示,债权人一致通过了授权中信证券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等多项议案。
1月16日,辽宁证监局向东海证券发出警告信,称东海证券作为丹东口岸5.6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受托人,未能持续有效地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发行人的信用状况,持续有效地跟踪监督相关情况,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6年5月发生的“15春和cp001”债券违约事件尚未完全解决。今年1月,CDB证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何春集团支付“15春和cp001”短期融资券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监管加码,券商加强风险控制
自2014年第一次债券违约发生以来,债券市场相关违约案例数量一直在增加。根据wind数据,2017年全年,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共发生49起债券违约事件(包括公共债务和私人债务)。
同时,自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公司债券的监管,包括关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信息披露,尤其是定期报告函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托管机构是否负责。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金融机构相继开展债券风险调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受托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
一家大型券商的债务融资部负责人认为,债券市场违约是正常的,主管部门、承销商和投资者都有必要正视这个问题。主管部门应审查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以合理规划该市场,承销机构应负责,信息披露应到位,投资者应仔细分析其投资,而不仅仅是看行业和评级。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2018年,债券违约风险将增加,券商的风险控制将得到加强。”风险控制将在项目承包和调整过程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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