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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调整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COVID-19 密切接触者管理办法通知 各市、自治州应与COVID-19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常态化疫情工作,全面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防控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办法》调整如下。
首先,调整管理程序。 COVID-19中符合出院条件的肺炎和无症状感染患者将在出院后14天内集中在将军山医院进行康复和隔离。康复和隔离完成后,家庭隔离持续了14天。在家庭隔离后,家庭医生随访了一年。
第二,调整核酸检测。 对康复期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一次在第7天,一次在第14天,两次阴性患者从康复隔离中释放。核酸检测在家庭隔离中进行两次,第7天一次,第14天一次,阴性病例的家庭隔离取消两次。在一年的随访中,每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家庭医生的随访。 COVID-19中的肺炎和无症状感染患者从家庭隔离中出院后,由家庭医生随访一年。在随访期间,发现COVID-19肺炎的症状,如发热、咳嗽和疲劳,并立即送往当地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如果患者被诊断为再阳,他们会立即被转到希尔综合医院进行治疗。
四、调整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在14天的集中分离和阴性核酸测试后,进行7天的家庭分离。如果在家庭隔离期间没有出现与COVID-19肺炎相关的症状,则解除家庭隔离。 第五,调整卫生法规管理。 在取消家庭医学观察后,COVID-19中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健康代码被调整为绿色代码,并且他们重返工作和业务不受其原始病史和密切接触史的影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果以前与本通知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贵州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反应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援小组 2020年5月6日 [提示] 搜索/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注意【贵阳新闻网】的公开号码,在聊天框中发送【肺炎】,查看贵州/贵阳各种人员的控制措施,包括普通人、COVID-19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您也可以向国内外居民查询贵州省/贵阳市的隔离和预防措施;并询问全国各地的风险水平、隔离政策、核酸检测站点的成本和其他信息。 (责任编辑:黄连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