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款255万
本篇文章283字,读完约1分钟
凤凰网金融1月18日,凤凰网金融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获悉,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因在第三次贷款调查中未履行尽职调查而被罚款255万元。
鲁银建费决字[2017]28号表明,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未能真实反映境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未能真实反映授信业务的附加担保,未能在第三次贷款调查中尽职尽责。山东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予以处罚。
福费廷是指银行从出口商处无追索权地购买开证行(或保兑行)通常承兑的长期承兑汇票或承兑汇票,并向其提供融资的融资行为。适用于远期信用证结算的出口企业。
标题: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款255万
地址:http://www.5zgl.com/gyyw/16720.html
免责声明:贵阳晚报为全球用户24小时提供全面及时的贵阳地区焦点资讯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人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