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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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民政部连续公布了三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这方面,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详细解释了"非法社会组织"、"境外协会"和"山寨协会"之间的区别。
首先,含义不同。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注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以外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境外协会”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注册条件相对宽松的国家或地区注册,但以中国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乡村社区”是指“离岸社区”中的组织,其名称与在内地合法注册的社会组织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岸协会”和“山寨协会”的法律属性是海外非政府组织。
第二,法律基础不同。
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非政府组织暂行办法》。监督“离岸协会”和“家庭手工业协会”的法律依据是中国的《海外非政府组织国内活动管理法》。
第三,监管当局不同。
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属于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六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对“境外协会”和“山寨协会”的监管责任属于公安部门。
标题: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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