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企业家财产这事多重要?中央及各部委1月内4次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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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纠正错误,要认定和纠正一批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注于创新和创业。
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修订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规定》,对2005年颁布的原规定进行了重大修改。“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终结前处分涉案财物”,“不得超越权限、范围、数额或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201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律环境的通知》,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1月3日,国务院总理柯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时间跨度不到一个月,但中央政府和各部很少深入讨论。这一系列重大行动背后传达了什么沉重的信息?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企业家创造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律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等权益。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良好法律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正确认定政府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并在相关政府违反其承诺的情况下,特别是仅因政府更迭和领导人更换而违约或违约的情况下,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这是认真贯彻中央意见的具体措施。《通知》的颁布,将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院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水平,增强企业家个人和财产财富的安全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促进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传达了8个主要信息
对于企业家来说,公告的发布无疑是一个沉重的利好消息!让他们认识到政府利用司法权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私营企业家合法产权的决心。
虽然我们很满意,但我们仍然需要冷静下来,理解这背后的重要信息:
1、只要不违反刑法规定,就不应作为犯罪论处
目前,利用犯罪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是企业家反映出来的一个突出问题,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家对个人和财产财富的安全感,关系到企业家能否真正安心经营,充满信心地投资,专心创业。
最高法在通知中指出,企业家在生产、经营和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只要不违反刑法规定,就不应作为犯罪论处。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2.处理公司犯罪不得涉及企业家的个人合法财产
要让市场活起来,就必须让社会有良好的预期,而良好的社会预期的形成首先与产权保护有关。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状来看,依法加强对企业家财产的保护十分重要。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众多经营者有了财产安全感,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
最高法在《通知》中指出,应严格区分企业家的非法收入和合法财产。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为非法所得的,不得决定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金;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3.政府支持企业因违反合同而依法提出的合理要求,如重新选举
针对企业家反映的一些地方政府的违约行为,《通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审判力度、加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通知》规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应当适当确定,
如果政府违反承诺和合同,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要求;
因政府规划调整和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无法履行的,支持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的请求;
当事人要求返还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损失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企业的财产被征用,应当以多种方式公平合理地予以补偿。
4.加强财务试点工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针对企业家反映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金融试点,将金融服务向实体经济推进作为金融试点的价值取向,并提出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如果以不合理的收费变相收取高利率,应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利率标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提高侵权赔偿标准,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鉴于实践中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企业家权益保护成本高,《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导向、以赔偿和处罚为补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6.及时恢复企业家的信用,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
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体现。加强对企业家诚信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是企业着眼未来、成为“百年老店”的基础。
一方面,根据《中央关于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奖励和联合处罚的意见》的规定,《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和完善“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处罚模式,加强失信者的信用处罚,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实现长效治理。
另一方面,《通知》也谈到了企业家在调查中反映的信贷回收机制问题。根据中央《意见》的精神,各级人民法院都必须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否则申请人滥用不可信赖执行人名单。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能偿还债务但没有逃避执行的企业家应该及时从不可信任的执行者名单中删除,以创造鼓励创新和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
7.形成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激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除了有效保护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之外,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创造一个市场环境,通过各种措施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企业家的才能、重组生产要素的能力、冒险精神、市场开拓和努力工作才能产生。
目前,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被用来打击有竞争力的企业和破坏企业家的声誉。
对此,《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构成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必须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应当驳回诉讼,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恶意使用保全措施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法采取查封财产、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避免过度保全,防止当事人恶意使用保全措施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8.有效纠正涉及企业家产权的案件
《通知》要求,要努力实现企业家的既得权益,切实纠正涉及企业家产权的冤假错案。要进一步加大认定和纠正企业家产权违法案件的力度,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法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原审被告人诈骗案、原审被告人顾虚假注册资本案等三起重大产权案件。据了解,案件纠正后,人民法院将根据《国家赔偿法》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纠正一个错误的情况比做一堆文件要好。再审涉权错案,特别是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权错案,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企业家的预期,对推进正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通知》颁布后,如何落实好?
从“意见”到“通知”,它们都传达了一个信号:创造一种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创业的社会氛围。
最新的《通知》也提出了一系列激动人心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能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它们的实施。那么,人民法院如何做好执行工作呢?
针对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人民法院表示将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把握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调查企业家试行中的疑难问题,完善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的机制;加大对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的制定力度,统一司法标准和审判标准。
第二,抓案例
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案例解释工作,及时公布一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好案例,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律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形成。
第三,抓好宣传
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权益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听证会、巡回法庭、现场审判、网上查阅有效法律文件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李一宁:创业与制度建设,
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2017年9月,《意见》发表后不久,李一宁写了一篇关于加强企业家财产保护的重大意义的文章。今天,世茂君截取了一段文字,看他的父亲如何建议“创造一种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创业的社会氛围。”
首先,要完善企业家容错援助机制。
特别是,社会应该更加关注和支持那些在新产品试制和新管理营销中走弯路甚至遭受挫折的创新型企业家,以激励企业、企业家、创新者和创新者。
其次,要拓宽企业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业的渠道。
江山一代有人才,包括研究人员和发明家、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家。他们遵纪守法,诚实,能够参与政治。
如果各行各业的代表都有一定的思想进步,有很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他们就能及时地把所了解的情况向各级政府反映,使企业能够及时地解决他们的忧虑和困难,使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得到更及时的处理。
最后,要加强对企业家的正面宣传。
在互联网时代,关于企业家的各种信息被广泛传播,一些未经证实的负面消息令公众困惑,这也挫伤了许多企业家的积极性,也导致一些有兴趣为企业做贡献的年轻人对舆论不信任,从而导致抑郁。
因此,加强企业家的正面宣传非常重要。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团结稳定,才能形成支持和鼓励企业家的社会氛围。
无论是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激励,拓宽企业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渠道,还是加强对企业家的积极宣传,都是一个制度建设的问题。
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解决制约创业的主要问题,改善服务,优化环境,释放积极信号,激励和保护创业,必然会提高企业家的信心。
创业的发展与制度建设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只有完善制度建设,营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才能激发企业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样,一旦企业家有了安全感和制度保障,他们就会取得持续发展和创新的业绩。
结论
中央政府和各部委在一月份发出四次强烈的声音是罕见的。用专门的文献来阐明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信随着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企业家的积极性将会得到极大的激发,官员和企业家将会进行公开、公平的互动,双方将会各司其职,各归其位。这样,官员和企业家都可以清晰地工作,轻松地旅行,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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