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罚三"共4000万!金元证券事涉雅百特造假案处罚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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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雅巴特严重欺诈案中震惊市场的财务顾问经纪人,金源证券被处以4000万元的监管和重罚。金源证券拒绝受理,但行政复议被驳回,现在案件终于解决了!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复议决定,认为金源证券在持续监管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发现雅巴特发明木尔坦项目,虚增建材销售收入,出具的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六大投诉无效,故决定维持原判。
最终,金源证券被没收申请人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两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首都机场计划以98.41亿元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金源证券76.12%的股权,但到目前为止,买方尚未最终确定。
现在,离最新的信息披露截止日期只有一周了。我不知道金源证券属于谁,也不知道金源证券是否还在等待买家。
六大上诉理由被逐一驳回
2015年2月10日,金元证券成为亚邦借壳中联电气的财务顾问,借壳完成后,金元证券承担了持续监管的责任,并于2015年先后出具了持续监管意见和相关专项核查意见。
随后,亚巴特诈骗案爆发。2017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对雅巴特进行了立案调查。金源证券作为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参与其中。2019年7月,因持续监管意见和专项核查意见中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共处罚款4000万元,两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0万元。
金源证券拒绝接受监管的重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在撤销《处罚决定》的复议请求中,金源证券提出了六个理由:一是在持续监管期间,金源证券履行了持续监管尽职义务;第二,申请人没有发现雅巴特的财务欺诈是一个客观条件;第三,本案的营业收入认定不当;第四,本案的事实是错误的;第五,本案法律适用不当;第六,本案的处罚没有考虑其他中介机构对申请人履行职责的影响因素。
然而,这六个理由被中国证监会驳回。
中国证监会表示,金源证券在《2015年持续监管意见》工作底稿中只有一份工程合同,没有证据表明金源证券对木尔坦项目采取了其他核查措施。对于耀邦2015年销售收入占比大幅上升的问题,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实施必要的验证。
金源证券没有获得木尔坦项目专项核查的项目合同,也没有对总承包商进行核查工作。在巴基斯坦现场核查期间,它没有访问项目现场。当其他中介人员提供的照片明显可疑时,未对项目的真实性采取进一步的验证措施,验证不足以支持其出具的结论。
中国证监会强调,持续监管不应因客观困难而流于形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虽然耀邦涉及的欺诈行为确实被隐瞒,但处罚不应减轻、减轻或免除。
中国证监会强调,作为独立的金融咨询机构,无论在报告期还是监管期内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均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情形,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相应罚款。
在事实认定方面,中国证监会认为,金源证券从亚邦获得确认函的说法是指金源证券通过亚邦的协调和安排获得确认函,金源证券没有直接从第三方获得确认函,没有保持必要的谨慎。
关于法律的适用,《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是不完全列举,但应包括所有与所列文件性质相同的文件。从事金融咨询业务过程中制作发行的文件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文件范围。
证监会强调,其他中介机构在核查过程中是否违法是其他案件的线索,与本案的处理无关。
2015年,一方面,雅巴特通过虚构的巴基斯坦木尔坦项目将其营业收入提高了2.01825亿元;另一方面,该公司还通过虚构的国内建材交易虚高收入26147.24万元,金源证券未对该项目进行必要的验证。
此外,《山东亚贝特科技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意见》和《山东亚贝特科技有限公司木尔坦项目专项核查意见》中存在虚假记载..
综上所述,中国证监会发现金源证券在持续监管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发现虚假的木尔坦项目,夸大了亚邦建材的销售收入,亚邦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支持原判决的终结。
首都机场以98.41亿元出售金元证券
金源证券是一家在海南注册的经纪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为40.3亿元。根据2019年11月30日的财务报表,金元证券的营业收入为10.11亿元,净利润为1.83亿元。
2019年12月27日,金元证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进行股份转让。其控股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计划以98.41亿元(约每股3.2元)的价格转让金源证券全部30.68亿股(占总股本的76.12%)。信息披露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7日。
股权的成功清算意味着首都机场集团将告别已持有17年的金源证券。
然而,直到第一次信息披露到期,金元证券没有出售,所以它开始延长信息披露。
目前,最近一次信息披露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4月7日,距离信息披露的截止日期只有一周时间了。不知金源证券能否找到合适的买家。
然而,如今,如果你想获得一家经纪公司的控股权,其资本实力的门槛并不低。根据去年7月公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条例》,作为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
(二)核心业务突出,主要业务近五年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价格需要一次性支付,要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需要20亿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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