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十项举措再推小微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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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航通讯员杨子君报道,近日,浙江省银监局与浙江省经济信息厅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进一步深化“4+1”小额信贷工作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的十项具体任务,不断推进“4+1”小额信贷服务的差异化和细分化工作,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增值、拓展、降本、提质。
准确推进小微企业园区分类、备案和授信工作。全面推进数字小微企业园区金融服务标准实施,重点推进省级部门认定的21个数字示范园区和31个数字试点园区,鼓励合作银行依托“园区大脑”收集数字信息,协助规划或积极提供金融服务功能。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科技小微企业的上市管理服务,丰富服务工具箱,提供“全生命周期覆盖+增值服务”计划。
积极稳妥推进浙江小微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银行加强使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建立小微供应链金融全链风险控制体系。
提高吸纳就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构建更好满足就业导向型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细分行业和个体工商户类型,加强数据共享和挖掘,优化信用评估模型,创新贷款产品,加强科技运用,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深化银行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合作。推进省级担保机构与省级银行机构和法人银行机构的“总量对总量”对接合作。推动银行和承包商共同关注有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共同整理建立合作支持企业名单。
扎实开展“百进百企”融资对接工作。组织银行业机构综合安排名单中63万家小微企业和新冠肺炎受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重点对接非贷款户小微企业和一家信贷银行。
深化“合作银行”建设,全面实施“合作银行与小微企业共同成长”行动计划。如果有3家以上的小微企业服务银行,每户信贷额在1000万元以下,有2家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服务银行,其他银行应谨慎介入,避免“设小户”。
以普惠小微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优质诚信小微企业不还贷款增量扩张。推动银行机构建立贷款展期沟通机制,在贷款到期前至少一个月了解企业的贷款展期需求;建立“肯定列表+否定列表”管理,实施无还款列表管理;研究建立“浙江网上小额续贷中心”,推进网上续贷模式。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小额信贷技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利用浙江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数据信息,推广使用大数据风险控制模式,探索智能分类审批,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同时,增加科学技术的使用,促进在线客户获取和准确营销,并将服务扩展到非贷款家庭。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禁”、“四披露”、“两禁两限”等规定,全面整顿和严肃查处小微企业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不到位、贷款捆绑、存贷款捆绑、以各种借口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问题。
标题:浙江银保监局:十项举措再推小微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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